我国当前的环境形势到了“有条件不破坏、有能力修复”的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难得机遇。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作为突破口和“牛鼻子”,确保3年时间明显见效。对于我们公司来说,超低排放一直是我们公司的宗旨,力求为环境保护贡献我们的一份量。
在十九大的召开中,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现如今,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也已经正式挂牌成立。长期以来,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机制方面存在两个突出问题:第一是职能交叉重复,叠床架屋、多头治理;第二是监管者和所有者没有很好地区分开来,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因此,组建生态环境部尤为重要,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起到整合分散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实现了所有者和监管者分开,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组建生态环境部,并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进行整合。
通过职能整合,进一步充实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三大职能领域,加强统一监管,实现五个打通:一是划入原国土部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打通了“地上和地下”;二是划入水利部门的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以及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等职责,打通了“岸上和水里”;三是划入原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打通了“陆地和海洋”;四是划入原农业部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打通了“城市和农村”;五是划入发展改革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打通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同时,针对生态环境部的职责和定位来说,生态环境部的基本职责定位是“监管”,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者职责,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四大职能。
统一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政策、规划和标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定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标准、建设标准并提出审批建议等;监测评估,即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评估生态环境状况,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监督执法,即整合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综合执法职责、队伍,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落实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督察问责,即对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进行督察巡视,对生态环境保护、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监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问题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生态环境部从对污染企业的管理中“抽身”,重点向环境质量监管者转变,对于提高环境管理效率和加快改善环境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
(本文根据北极星环保网《生态环境部部长:污染防治七大战役确保3年明显见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