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PM2.5浓度逐年下降,空气污染指数下降15.5%,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市区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80%左右(292天)。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汾河太原段等主要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水平。
(二)具体目标1.2016年, PM 2.5年均浓度值下降4%,二级以上优良天气力争比上年增加20天以上;2017年,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指标平均浓度值在2013年基础上, PM 2.5下降20%、 PM 10下降10%以上,达到国家、省大气十条考核要求;到2020年, PM 2.5、 PM 10平均浓度在2017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5%和10%以上,优良天气率达到80%左右(292天)。
2.市辖区内环境功能区水体水质达标率2017年达到75%,2020年达到100%;2016年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下降30%,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17年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标率达到50%,2020年达到100%。
3.2017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2020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4.2017年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所有排污单位全部持证排污。
5.2016年侯村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稳定达标。
6.2017年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7.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2017年城乡接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