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改善为何臭氧恶化?我们的打开方式还不够科学
北极星环保网讯:尽管中国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普遍在下降,但臭氧污染在近年却不断恶化。尤其是在夏季,臭氧颇有取代PM2.5成为首要污染物的趋势。
治理PM2.5的措施涵盖了工业、机动车、扬尘等多种源头,力度也不小,为何臭氧污染反而加剧了?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认为,应该从认识污染特点和成因入手,科学治理臭氧污染。
PM2.5下降,臭氧加剧
尽管中国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普遍在下降,但臭氧污染在近年却不断恶化。
根据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发布的《大气中国: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系列报告,2014年中国城市臭氧污染问题显现,并在接下来的两年中臭氧浓度持续上升、达标城市比例持续下降。
我国的臭氧污染特征
要解决臭氧问题,首先要了解我国的臭氧污染特性。监测数据显示,中国城市的臭氧污染呈现出显著的季节变化。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的平均超标率每年在4月份开始上升,10月份后开始下降,其污染程度总体呈夏季高、冬季低的特征(如图1所示)。
此外,不同区域的臭氧污染的变化也有显著差别。如三大重点区域中,京津冀地区臭氧污染季节变化规律呈倒‘V’型,在6月份超标率达到最高值;而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季节变化规律呈‘M’型,分别在5-6月份和10-11月份两次达到高值。这与全国城市普遍的秋冬季节PM2.5污染加剧的特点大相径庭。
我国的臭氧防治政策现状
我国对臭氧污染的防治起步较晚。2012年我国修改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才新增了臭氧浓度指标,规定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为160μg/m^3。世界卫生组织臭氧空气质量准则8小时平均浓度为100μg/m^3。
在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政策方面,我国在“十二五”期间才开始控制NOx排放,将其纳为减排指标考核。VOCs则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中被首次列为重点污染物,2013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进一步加强了VOCs的治理,具体提出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行业开展VOCs污染综合治理,推广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的使用以及征收VOCs排污费等具体措施。
臭氧污染的复杂性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虽然从总体上改善了74城市的空气质量,特别是降低了颗粒物浓度,但臭氧污染治理效果差强人意。如,一些城市在重污染应急时,为了降低PM2.5的浓度,采取了关停工厂、机动车限行、减少工地和道路扬尘等措施,颗粒物浓度是降下来了,臭氧却又上升了。这主要是因为臭氧污染的复杂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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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泛 绝大部分臭氧是NOx和VOCs这两个重要的前体物在阳光照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污染物。其中,NOx的主要来源是化石燃料燃烧,包括工业生产与汽车尾气的排放等;VOCs的来源则更为广泛,除了燃烧源、还包括大量的无组织排放,如油气、涂料、有机溶剂的挥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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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机制复杂 控制单一污染物可致臭氧浓度上升:NOX和VOCs生成臭氧的机制较为复杂,要控制两种污染物的排放比例才能达到减少臭氧的效果。否则,会起到反效果。如,在未采取VOCs减排措施的情况下,虽然NOX的排放量减少,但臭氧的浓度却可能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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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远距离传输 以美国为例,早在1977年,就有研究发现中西部的污染传输(主要是NOx,主要由固定高架源排放传输到其他州。)导致了东北部州的臭氧严重超标。又如,1998年美国环保局的一项评估结果显示,宾夕法尼亚州的臭氧超标65%是由区域传输造成的。
臭氧治理四步走
因此,相比PM2.5的治理,臭氧污染的防控难度更大,应在以下方面加强臭氧污染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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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建立区域光化学污染监控网(PAMs),通过科学研究摸清各区域的臭氧形成机制、传输影响等关键问题,帮助制定科学的NOx和VOCs控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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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臭氧同样需要区域联动,从科研、数据共享、标准建立、政策制定、措施落实等方面,制定区域性的臭氧控制策略。这一区域性策略,已经在美国治理臭氧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也应为中国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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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将臭氧浓度列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目标,将其前体物VOCs作为约束性减排指标,完善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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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减排措施与技术应用方面,目前VOCs的管控仍是一个难点。需要重视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 对VOCs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技术进行筛选与评估,推广行业的最佳治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