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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3月案件环比大幅增加 一些地区执法亟待加强

环境保护部昨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3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情况,并对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肯定。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

 

 

 一季度,浙江、广东、福建三省案件总数依旧位居全国前三名。

 

 其中:浙江省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339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5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3

 

 实施限产、停产案件55

 

 移送行政拘留86

 

 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0

 

 广东省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284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15

 

 实施限产、停产案件92

 

 移送行政拘留29

 

 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

 

 福建省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247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76

 

 实施限产、停产案件9

 

 移送行政拘留28

 

 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

 

    截至今年3月,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积极使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但是,还有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还未得到有效改善,环境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如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阜阳市、滁州市、宿州市,江西省宜春市,河南省漯河市、周口市,湖南省常德市,陕西省咸阳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部将适时对上述地区进行督察督办。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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